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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《關於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》的文件 ,充分說明中央對這個問題的重視程度 。《意見》明確提出要深化環境監測改革 , 要采取最規範的科學方法 、最嚴格的管控手段 、最嚴厲的懲戒措施,建立加大對弄虛作假行為的查處機製 、問責機製 ,確保監測數據全麵 、準確 、客觀 、真實 。環境監測數據的質量不單是政府公信力的問題 ,不僅僅是監測行業內的問題 ,也涉及到hjc黃金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方方麵麵 。
案例
繼西安環境質量監測數據造假案之後 ,近日 ,又一起有組織的環境監測數據造假窩案成為了引發全國聚焦的事件 。有關司法部門調查表明,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臨汾市6個國控站點PM2.5 、PM10 ,二氧化硫采集設備被人為幹擾上百次 ,導致近一年內臨汾市國控監測站監測數據嚴重失真53次 ,其中 ,2018年3月18日-26日 ,共失真20次 。
這一發生在藍天保衛戰主戰場——汾渭平原上的造假案 ,被認為涉及站點多 、時間長 、次數多 ,涉案人數多 ,據山西省晉中市公安局調查 ,總計16人涉案 ,這是從當地環保局局長到監測站人員 ,從政府職能部門到企業的造假窩案 。
前有西安環境質量數據造假為前車之鑒 ,為何還會發生臨汾案列 ,難道環保基層幹部真的“有膽無謀” ?這值得反思 ,提高空氣質量 ,光用行政手段主推 ,沒有係統的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,頭疼醫頭 ,腳疼醫腳 ,動輒揮舞考核問責的大棒 ,可能臨汾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。一方麵作為地方政府部門對中央出台的政策需要認真學習 ,貫徹落實 ,否則到基層就會唱歪了 ,另一方麵 ,作為社會化監測機構以及有實力的環保公司 ,出現這樣的問題 ,企業的社會責任何在 ?